食品小作坊规模小、数量多,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领域,且违法违规活动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监管难度极大,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工作重点还是在基层单位。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米、面、油、酱油及食醋五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79%的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由此可见,中国虽然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经济,但食品小作坊作为一种现实存在,也与其深远的历史根基有关。如何做好新时期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也越来更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是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这就要求我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尤其是基层局)进乡、进村、进小企业,挨家挨户登记注册,摸清本辖区内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状况并逐一建立准确的质量档案,对其实施动态管理。
其次是与小作坊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即在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食品小作坊要逐一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且不违规生产操作。签订责任书意味着,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一旦违反自我的民事担保,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最后是建立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近几年来,好多基层局在区域监管、日常抽查和监督抽查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出许多新的监管方法和监管模式。如山东省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将全县14个乡镇、1010个自然村划分为三个监管责任区,每村设一名食品质量监管员,协助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同时,该局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三无”(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农村及偏远地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决不颁发生产许可证,考虑到当地老百姓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求,我们允许其存在,但也要加强监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