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福建省>>

2005年福建省省第四季度啤酒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2006-02-13 08:3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福建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对全省范围内(除厦门市外)的啤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本季度抽查了26个生产企业共44个批次啤酒产品,其中合格41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3.2%。与2005年第二季度抽查结果相比合格率持平,说明我省的啤酒产品质量能较稳定地保持在较高水平。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小企业由于设备陈旧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甚至无有效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措施,则表现出检测数据的波动性较大,产品虽然能符合标准要求,但有的检测值己接近标准规定的上限值;二是部分小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为了降低成本,以采购低质的生产原料及降低产品的原麦汁浓度而获得利润空间,造成了原麦汁浓度的不合格;三是有的小企业,对标准不够了解,忽视了产品标准和标签标准对啤酒标签的相应要求,出现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甚至出现了明示值与产品的执行标准不符,无标注等级现象。
   大部分的生产企业质量还是比较稳定的,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保持较好的品质。特别指出有三个批次产品未检出甲醛。在啤酒酿制的过程中添加甲醛作为助剂,是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推出的一项工艺措施,它可以抑制啤酒大麦麦芽麦壳中的多酚物质的氧化和溶出,能有效地降低啤酒的色度,增强使用物品的外在质量,还能大大缩短出酒时间,为中国啤酒走向大规模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甲醛毕竟是世界卫生组织公认的致癌致畸物质。
   据了解我省啤酒行业还有使用甲醛现象,虽然本次抽查甲醛项目均合格(标准规定值:≤2.0毫克/升),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健康的关注,把甲醛从啤酒酿造添加剂中清除出去,应该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要求和行业技术的进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