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市工业发展,《兰州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该《办法》设立工业发展奖、支持工业发展奖、优秀工业企业奖、工业企业发展上台阶奖、工业产品名品奖、特别奖等奖项。其中,兰州市工业产品获得“中国名品”称号的,奖励人民币40万元。
根据该《办法》,兰州市工业发展奖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市工业考核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指标为辖区内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上缴税金三项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考虑以上在前5名的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支持工业发展奖评选对象为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及所属各委、办、局。评选标准为较好地完成本部门支持工业发展任务,同时为工业企业搞好服务,经过每年组织百户工业企业评议得到好评等。前10名的部门,各可获得奖励人民币5万元。
《办法》还设立工业产品名品奖,工业产品获得“中国名品”奖励人民币40万元;获“甘肃名品”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兰州名品”,奖励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对兰州市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大型工业企业法人代表给予工业企业发展上台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