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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量值标识标注现状及改进建议

2006-01-04 10:1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量值统一的意义,我国部分公差参数、尺寸、计量单位的使用现状,提出了通过培训和强化监管等措施,正确的推广应用和标识标注这些量值的建议。
    关键词:计量单位、公差、量值统一、标注现状、建议

前言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要求,2002年中国完成了加入世贸组织的努力,顺利地成为了世贸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按照世贸组织的约定,中国要在若干年内完善并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统一性规则,然后在国际间达到统一,以实现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因素应是标准的统一化,而标准统一的基础条件是量值统一。这些问题是我们面临的、并且亟待解决的事情。
   

    1、量值统一的意义及常用计量单位、公差参数、尺寸的标注现状。

   计量单位、公差参数、尺寸等量值的统一涉及到国民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人民生活等一切领域,是达到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基础。量值统一的前提是使用的计量单位、公差、参数、尺寸等必须统一;测得的数值必须在规定的准确度内,否则量值是无法统一的。而目前我国占有人口比例相当规模的群体,正在错误地标识标注应用这些量值。
    1.1量值统一的意义
   量值统一的目的是消除由于不必要的多样化而造成的混乱,为人类的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循的、对可测量对象的依据。计量学规定,凡是可测量的量总是由数值和计量单位的组合来表示。计量单位的作用是表示同一种量的含义,没有计量单位的数值是不能表示量的大小的,同一个量可以用不同的计量单位表示,得到不同的数值。从函数的角度看,数值和计量单位是反比关系,同一量值情况下,计量单位越大,数值就越小,反之,计量单位越小,数值就越大,也就是说数值大不等于量大,数值小不能表示量小。每个计量单位都有严格的、公认的定义和规定的量值,许多国家均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本国家的计量单位,以谋求客观上的量值单位统一,并组织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确定单位的量值和名称,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从而达到了国内外贸易的协调一致性。
    1.2现阶段我国在量值标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工作当中发现,现阶段占我国人口数量相当比例的群体,在量值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因概念不清造成的使用错误;或因法定计量单位和非法定计量单位混合习惯性使用造成的错误等问题。如:
   (1)在计量单位符号的使用上,将“吨”的符号“t”写在“T”,“厘米”的符号“cm”写成“CM”,“电能”的符号“KWh”写成“(0)”等;
    (2)、在数值后计量单位的使用上,如在对一系列容器容量排列记录时,应将容器的容量数据分别写作“5.0,10.0,15.0,20.0mL”而不应错写成“5.0 mL,10.0 mL,15.0mL,20.0mL”。因为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记录列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应在数据全部写完之后再写出其计量单位;
   (3)在尺寸的标注上,带有相同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每个数值后面都应标注单位的符号,如表示某设备规格尺寸“长×宽×高”时,应写成“25cm×50 cm×90 cm”不应写成“25×50×90 cm”,亦不应写成“25×50×90cm3”;
   (4)、在公差参数范围的标注上,如a、在温度公差参数的标注上,当温度有上下限时,应写作“温度为-10~+40℃”不能写作“温度-10℃~+40℃”。当温度有公差要求时,应写作“温度偏差25±1℃”不能写作“温度偏差25℃±1℃”;b、在以百分数参数的标注上,当以百分数规定参数范围时,均应在参数值后书写“%”,如“45%—50%”不应写作““45—50%”,“45%±2%或(45±2)%”,不能写作“45±2%”;c、在以线性值参数的标注上,当线性值、参数有范围要求时,只在其后书写单位符号,且范围两端的数值应完整。如线长为“5×105~6×105㎜”不能写作“绳长为5×105㎜~6×105㎜或5~6×105㎜”。
    2、对规范“量值统一”的几点建议
   A、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培训,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从而达到增强国民计量知识和意识的目的。同时,通过培训造就一大批计量工作的技术骨干,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B、加强行政把关和监管。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量值应用标识标注过程中的规范和把关工作,尽量杜绝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特别是在杂志、书刊、包装标识等涉及到量值的标识标注使用领域,应设有相关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把关或监管工作。
   C、博学自律、严谨细致、恪尽职守。在各级各类新闻报道中,文章、书籍、统计数据等各类刊物出版中,涉及到撰写编辑、校对的学者、专家应严格计量单位、公差尺寸、量值标识标注应用的审查校对工作,杜绝错误的标识标注而误导他人。在定量包装标识的领域,负责把关和监管的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把关和执法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达到规范量值统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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