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质量技监部门的职能作了较大调整和加强以后,部分原属国家质检总局行使的职权也逐步下放到了省、市级质量技监部门,原属省级质量技监部门行使的部分职权下放到市、县一级质量技监部门,原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使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能划归质量技监部门。
在职权扩大的同时,质量技监部门面临的反腐败形势也将越来越严峻,一旦预防和监管不力,就容易发生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各级质监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将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深入推进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着重解决行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目标。
一是廉洁自律经常化。
主要措施: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五不许”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4、围绕重点环节、部位和岗位,加强预防工作力度。
主要突出监督对象:各级质量技监局和技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各级质量技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审批人员;各级质量技监局稽查执法人员;各级技术机构的抽样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各级质量技监局及其技术机构、社团组织的人事、财务人员等。
突出监督重点环节:重大事项、稽查执法、打假办案、行政审批、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和发证、产品质量抽样和检验、计量器具检测、特种设备使用的申办检验和发证、罚没物资的保管和处理、罚款收费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
二是信访办理规范化。
1、要建立案件分析制度,针对质量技监部门发生的或其他部门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有选择地进行个案剖析,深入分析致罪原因和特点。
2、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3、做到有案必查、查而必处、处而必报,争取在查办案件方面有新的突破。
4、认真受理来自企业、群众和社会的投诉,对涉及反映或投诉质监部门人和事的线索,认真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属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从快做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是作风建设长期化。
行风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把行风建设与部门建设目标一致,坚持与质监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1、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风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收费明白卡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行风监督卡制度、廉洁回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广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规范办事程序、时限和运行方式,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质监人员用权行为和从业行为。
2、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社会对质监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四是宣传教育多样化。
要建立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质量技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活动,营造行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当前要注重加强对干部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权力观的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真正为人民执好法、掌好权。
五是自身建设制度化。
建立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纪检监察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网上发布、查询信息。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案件统计实行微机管理。坚持例会制度、季报制度和检查考评制度,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