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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质监局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经验交流

2005-12-29 10:3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去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局、省局、市局有关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精神,在认真做好《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6号令)学习、宣传、贯彻的同时,紧紧围绕气瓶产权转移、普查摸底、检验治理、建档登记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气瓶普查整治的监管力度,同时立足于当地实际,另辟溪径积极探索气瓶整治管理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做法和心得体会

    一、 统一认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2003年9月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287号)以及泉州市局下发的《关于核发全市气体充装单位气瓶钢印号和充装标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该局立即组织辖区内3家充装单位和相关人员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同时,该局成立了副局长为组长整治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地制定在用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提出分阶段工作目标,科学安排,权责明确。
   此外,局里多次组织人员到充装单位和气瓶经营点以及气瓶用户进行走访和布置普查整治工作,明确气瓶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和分明。目前,该局辖区内3家气体充装站已基本完成气瓶的普查整治工作,其中打钢印、涂敷标志、编号和建档登记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求真务实搞好宣传,创新模式推广特许经营
   认真做好《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瓶规》)的宣贯工作。该局以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瓶规》为契机,进一步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1、印发了五百册宣传材料分发至各气瓶充装、经销、使用单位及用户。2、组织学习,2004年4月中旬组织全县19辆气瓶运输车和47家经销站点气瓶安全管理员集中学习,强化了安全意识。3、在人口集中的主要场地、路段悬挂《瓶规》宣传条幅15条,在各气体充装站、制氧厂悬挂和张贴《瓶规》宣传横幅及标语。
   本着“思路一换天地宽,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工作思路,该局立足于惠安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扎实推进气瓶监管新模式的建立。作为甲方的燃气公司与乙方的经销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了十八条规定,产权归甲方所有,并由其全权担负气瓶投放、充装、贮运、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一同时担负气瓶定期送检责任和气瓶使用过程的安全指导责任。甲方燃气公司在辖区内每个常住人口2500人上下的行政村分别设立1-2个经销店。甲方出资90万元为乙方提供统一设计的营业场所广告牌和统一运输车辆运送燃气、统一液化气钢瓶的封口标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他人经营、不得私自雇用非甲方指定的运输车辆运输、不得擅自提价或压价,不得销售非甲方供应燃气。目前该经营模式在辋川镇33个行政村试点良好,全县其他15个乡镇也在如火如荼的准备推广。
    三、开展全面普查,逐瓶登记、注册,统一标识编号,夯实普查整治工作基础
   惠安县目前拥有2家液化气钢瓶充装站以及1家无缝钢瓶制氧厂。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现已普查整治(包括产权转移、打钢印、涂敷标志及建档登记)101270个,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100720个,无缝钢瓶550个;2004年全年气瓶送检31760个,较2003年同比增长130%;2004年气瓶报废数2088个,较2003年1932个同比增长8.07%;气瓶定检率达到85%,持证率达到100%,气瓶普查任务完成率达到90%,气瓶产权转移率达到95%,登记建档率达到90%,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落实气瓶产权转移工作
   产权改革是当前气瓶整治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自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意见书4份。在开展整治的同时,该局也积极向充装站、经营点宣传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向群众讲明产权转移是保证用气安全的一项可行性措施。
   目前气瓶产权转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对经营用户拥有的产权气瓶,核实气瓶数量和使用年限,按气瓶折价款作为押金和租金的形式进行产权转移;(2)对个人拥有的合格钢瓶,通过与充装单位协商,直接把产权转移至气瓶充装单位。(3)对拥有一定数量气瓶的用户,产权转移后,为该用户提供合格气瓶(不收押金和租金)。
   此外,该局采取统一制做钢印机、统一打钢印位置、统一标志涂敷位置、统一建档登记等方法服务经销单位,使经销单位做好充装单位标识、气瓶编号的喷涂和钢印标识的统一规范。
    五、规范气瓶市场流转秩序,推行定点充装、定点检验和定点零售直销制度
   1.惠安县质监局对气瓶一经注册并安装唯一识别标签后,要求只能由拥有产权的持证充装单位自己充装,其它单位均不得充装。
   2.与此同时,该局要求持证充装单位应负责选择一家持证气瓶检验单位,双方签订合同,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项目和判废标准,对气瓶进行定点检验,确保气瓶的瓶体质量处于安全合格状态。无合同的,一律不得擅自检验。
   3.气瓶产权制度改革后,拥有气瓶产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充装单位,要全面负责气瓶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本着既方便气瓶管理又方便用户的原则,设立若干直销网点,担负起及时按用户所约收回空瓶充气和运送实瓶供气的任务,同时担负起指导用户安全使用气瓶和检修使用故障的任务。
    六、加强监察,继续抓好气瓶整治工作
   惠安县质监局在继续抓好气瓶普查摸底工作、深化产权改革的同时,建章立制,建立预警机制,对过期液化气钢瓶现象早发现、早查处、早打击,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2004年1月,该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了位于螺城镇教育局边的惠春液化气站经销过期液化气钢瓶违法行为,维护了当地住户及数千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今年来,该局还会同工商、消防、安监、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联合查处了两家使用超期工业氧气瓶违法行为,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主要成效

   1、按照上级的要求,本着围绕中心,营造范围,注重实效,狠抓根本,加强普查整治原则,该局深入全县16个乡镇开展普查摸底工作,通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现已普查整治(包括产权转移、打钢印、涂敷标志及建档登记)101270个,其中液化石油气钢瓶100720个,无缝钢瓶550个,从而掌握了全县液化气钢瓶分布状况,为做好监管,从源头抓质量提供了资源信息,为服务人民群众,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2、落实了产权转移,明确了气瓶充装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产权归企业所有,由其全权担负气瓶投放、充装、贮运、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担负气瓶定期送检责任和气瓶使用过程的安全指导责任。
   3、真抓实干加大普查整治力度,重拳出击消除安全隐患。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相比的是,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数少了,群众对质监部门开展气瓶整治的支持率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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