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质监局委托省级检验机构对全省29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民用灯泡、灯管进行了抽样检查,抽检合格率为82.5%。
抽查发现,“TCL”、“澳柯玛”等一些知名品牌产品质量稳定,而部分小企业的产品存在灯头互换性差、装配不当、使用寿命短等质量问题。
检测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谐波、初始光效、功率因数、标志、输入功率和机械强度等。据检验人员介绍,不合格的灯泡、灯管投入使用后,一是会污染电网,影响供电质量,二是寿命短,并且会存在不安全隐患,三是达不到额定亮度,长期使用会影响人的视力,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此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灯泡、灯管产品应明确标注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质量等级等标记。但此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的产品缺少产品型号、生产日期、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有关特性参数等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