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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对区域监管工作的几点认识

2005-12-09 09:4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为一种新的质监工作模式,区域监管工作目前正处于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之中。应该说,这个工作模式的推行,对于深化质监工作职能,保障社会生产和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有着积极的作用,这从当前一些先行地区的工作效果中可以得到验证。然而,正因为这是一种新的监管模式,所以在一些方面尚有不足,需要各地质监部门在落实和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现在我们就针对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较突出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便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
    问题之一:区域监管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监管程序
   虽然区域监管工作开展已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很明确的操作规范可以借鉴,所以此项工作的开展基本上都是在探索中前进,故在一定程度上显得有失规范和完善。加之各地情况差别较大,这就使得不同地区的区域监管工作在操作上有着很大不同。比如在监管的方式上是采取长期驻扎还是定期巡查,监管的重点是程序还是过程等等。
   另外,监管区域的划定,监管责任的落实以及监管工作中的内容、程序及后续保障等也都没有一个统一合理的参照依据,只能是各地自由发挥,而这种散打式的工作状态效果不仅是不相同的,从整体来看也是不尽人意的。
   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很不利于区域监管工作的扎实开展的。因此我们认为,必须尽快建立一套对区域监管工作起具体指导作用的操作程序规范,以对区域监管工作起到切实有效的指导作用。
    问题之二:基层质监执法队伍精力不足,难以担负庞大的监管工作量
   对于这一点,有些人可能会表示质疑。现在很多基层部门的人员都处于一定的超编状态,怎么可能会有基层人力资源和精力不足以应对工作量的问题呢?但这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在区域监管中,区域巡查是最重要的常规工作。那么一个基层质监执法人员担负的巡查工作量到底有多大呢?这自然没有一个固定值,通常它的量值是与区域面积及工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
   就目前质监执法工作的内容而言,区域监管工作只是一个新增的内容,无形之中加大了质监执法队伍的压力。
    问题之三:现有质监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区域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管模式,它要求监管责任人具备较宽的业务知识范围,除传统意义上的标准、计量和质量外,特种设备管理、卫生管理细则及一些程序管理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深入全面地掌握好业务知识,才可以在监管巡查中正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然而当前我们的质监执法队伍,特别是一些基层队伍,在总体上离这个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种局面的存在,对深入扎实地开展区域监管工作造成了显而易见的不利影响,所以尽快打造业务综合型监管队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问题之四:财政经费的空白从根本上制约了区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区域监管是一项于国于民责任重大的政府工作职能,由于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多面性和不确定性,加之各职能管理部门间的业务交叉分割现象严重,要落实好这项工作困难很多。而在这些不利因素之中,经费空白是制约区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的根本所在。
   区域监管是一项需要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的工作。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就是这样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职能,却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之所以这么说,首先是因为政府没有对此项工作职能的开展预拨经费,其次是区域监管工作的监管内容虽然涉及标准、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管理等方方面面,但是从本身来看,却没有任何的收费来源,因为在现行的规章和标准上你根本找不到任何区域监管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也就是说,这项需要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的工作是没有经费支持的。质监部门要维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就必须从其他工作预算经费支出中进行经费挪用。用一句最简单的话来说,区域监管是一项有着巨大支出而没有切实收入的工作。而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是以经济为基础的,所以缺乏经费支持的区域监管工作用无源之水来比喻并不为过。加之区域监管工作尚不成熟,还没有和常规工作实现很好的结合,而当这种矛盾存在时,经费对工作所起的制约作用就会明显得体现出来。
   因此,政府能否将区域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支出预算,是决定区域监管工作能否深入正常开展的关键。综上所述,用有限的力量,无限的责任,拮据的经费和巨大的付出来形容区域监管工作是十分形象的。但这并非是对区域监管工作进行否定。区域监管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它的推行和落实对于保障社会生产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所以我们热切希望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尽快推动这项新的管理模式走向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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