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日前,浙江路桥区制订出台了《路桥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实施方案》,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应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该预警方案结合路桥本地实际情况,对全区具有较多生产厂家、生产区域集中、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食品实施质量安全预警,并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设立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两个预警等级。
预案规定,一旦出现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质量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迅速成立预警产品质量整治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达到整改时限后,对预警产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进行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考核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项指标合格率≥80%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