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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采取措施防控禽流感

2005-11-24 09:3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11月22日16时,“辽宁省质量技监系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了当天最后一份巡查情况汇报。数据表明:“从11月6日至22日15时,全省已连续16天无高致病性禽流感污染食用产品或通过食用产品传播的事例发生。”辽宁省质量技监系统快速反应,有效地堵截了“禽流感”可能向食用产品传播的途径,切实有力地保障了“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
   11月6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朝阳寺村、锦州市南站新区大岭村养殖户饲养的鸡出现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更好地防控禽流感,遏制疫情可能污染食品或通过食品传播。11月9日,辽宁省质监局召开了紧急局务工作会,根据省内疫情,有针对性地对防控禽流感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省质监系统积极行动,及时发挥质量技监部门的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赢得主动和先机,把防控重点落实到对省内禽肉加工、分割企业的监管上。
    为加强工作调度、指挥,明确责任,省质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全省质监系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并启动全省系统内的信息日报送制度,设立专人负责,要求各基层单位每天下午3点前,必须把当天对企业巡查的情况上报给省质监局和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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