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三门县政府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
此预案适用范围包括: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引起中毒的原因尚未查明,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人数仍在不断增加的;事故范围跨越乡镇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发生涉及跨国、跨地区(港、澳、台)单位或人员的;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性质特别恶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
预案明确要求:县政府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县范围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领导,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总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下设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马上进入工作状态。
预案中还明确了责任: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