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标签,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一项关系到每个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标准要求正确标注标签。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在强化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身利益方面加大了力度。一是不允许企业在标签上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二是标签上必须标示的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净含量与食品名称必须标注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同一展示年;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阅读。三是产品中添加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必须标示具体名称。四是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婴幼儿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成份,即营养标签。五是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另外加贴、补贴和篡改。六是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它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可以从食品标签上标明的食品名称区别食品的内涵和质量特征,从配料表或成份表上识别食品的内在质量及特殊效用,从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上识别食品的数量及价值,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还可以利用标签的其他内容指导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