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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警示导购法”为消费者购物撑起“保护伞”

2005-08-08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最近,外地的一些市场上出现了计量不合格的尿素,我们买尿素也要看准生产厂家、产品标重和出厂日期,看看咱们县里有没有这种尿素,以免上当。”近日,山东省夏津县几位买东西的农民手里各拿一份县质监局发的不合格商品消费警示单,在该县一门市部对照单子挑农资。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夏津县质监局在严查计量不合格、假冒伪劣商品的同时,又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消费教育进家入户”活动,制定周密细致的活动方案、采取在县中心市场和农村集市义务咨询、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势向消费者进一步宣传《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计量方法。

同时,该局还立足群众的消费热点,对国家有关质量部门爆光的外地伪劣商品和本地查处的一些不合格商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下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消费者提醒购买物品时应注意的事项,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到现在,该局已给广大消费者发布食品、日用品等不合格商品消费警示预告12期。这种消费警示导购法,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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