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因股东股权纠纷等内部原因导致机构管理失控,造成了办公场所、网站、公章和公文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该中心已经不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认证机构条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其认证机构资格六个月,暂停期间不得受理新的认证合同、不得进行初次审核和复评审核,不得颁发新的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因股东股权纠纷等内部原因导致机构管理失控,造成了办公场所、网站、公章和公文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该中心已经不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认证机构条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其认证机构资格六个月,暂停期间不得受理新的认证合同、不得进行初次审核和复评审核,不得颁发新的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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