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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155号

2004-11-10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4年第155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余姚市林特生产基地开发公司等6家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余姚杨梅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6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余姚杨梅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余姚杨梅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申报企业名单

(第一批)

序号

   名  称

       址

法人代表

商标

联系电话

1

余姚市林特生产基地开发公司

余姚市阳明西路361-369号

阮吉章

鹤顶

62830792

2

余姚市贡椿农庄

余姚市三七市镇安捷西路2号

汪志艺

贡椿庄园

62939725

3

余姚市农力生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余姚市三七市镇三七市村

王夫定

 

62938666

4

余姚市河姆渡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

徐永国

 

62951174

5

余姚市姚东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市丈亭镇工业开发区

齐配君

 

62970779

6

余姚市河姆渡杨梅酒业有限公司

余姚市丈亭镇工业开发区

王道勇

三鱼

6298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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