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明)“自古谯郡多名士,岂知琼酿到天涯”。6月4日,记者获悉,“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的古井贡酒被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为“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2002年3月,安徽亳州市政府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向国家质检总局呈报了古井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请,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受理。公告发布后,亳州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了古井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办,并确立其保护范围。同年12月,中国标准化协会原产地域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古井贡酒等原产地域保护国家标准工作会议”,会上对标准草案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反复讨论,经整理后形成了标准送审稿。200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古井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会议正式审查通过了古井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为了能够使原产地域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古井贡酒原产地域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并制订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古井贡酒的生产和销售,预防该产品在生产经营的延伸扩展过程中被部分不法商家仿冒,从而能够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买到货真价实、有质量信誉保证的古井贡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