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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质检监函[2002]244号 关于同意将民用船舶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函

2004-06-01 00:00:00 www.aqsiq.gov.cn

国质检监函[2002]244号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将民用船舶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函》(科工函[2001]17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民用船舶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民用船舶产品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程序及发证后的监督管理等,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及我局的有关文件执行。请你委按有关要求起草民用船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方案及管理办法,并报我局。

    此复。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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