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劣质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连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切实从源头堵住劣质产品流向市场,保证建筑生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认真开展全面清查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是已结束发证进入无证查处的产品。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19号局长令)等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在严格审查、严格发证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清查工作。一是查清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是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对已不符合取证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二、进一步强化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对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一是坚持曝光制度,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坚决曝光;二是严格整改制度,凡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一律责令整改,整改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关闭;三是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基础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收回已售出的产品。
三、加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的执法打假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