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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许办(2003)58号 关于发布《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检验单位的通知

2004-05-31 00:00:00 www.aqsiq.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审查部:

现将《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发布实施。请各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受理过氧乙酸产品生产企业取证申请。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过氧乙酸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由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

 

 

○○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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