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商检局:
近来,各地相继出现用粉碎毛、软化毛等碎羽毛充当羽绒制品填充物出口的现象。该粉碎毛、软化毛均属下脚料,不含绒;制品的里、面料和辅料质量也较差;签约合同中检验条款不明确,给检验把关带来困难。为加强检验把关,维护我出口商品信誉,对该种类出口商品检验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标准规定:粉碎毛、软化毛等碎羽毛不属羽绒制品范畴。若出口该类商品,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检验;合同无规定的,则按GB10290-89《出口水洗羽毛》,GB10289-89《出口水洗羽毛检验方法》和《出口羽绒制品类检验管理规定》检验。
二、该类商品的有关理化指标须按GB10289-89《出口水洗羽毛检验方法》掌握。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各局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国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