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奖励2.5亿元
湖南长沙出台意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本报讯 (段佑长 记者 王融国)“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布局,通过‘产业+企业、区域’模式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集成性、系统性建设,对获批承担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任务的区县(市)、园区,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是湖南长沙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众多激励政策中的一项。标志着长沙市在下大力气、花真金白银推动质量工作中再进一步,吹响了全面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集结号。
近年来,长沙市强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实施意见》聚焦打造国际级、国家级等高规格质量基础设施,通过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强化计量技术支撑、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9方面举措,实现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备、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产业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彰显,全市整体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6年底,全市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1600项,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30家;新增国家、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6家;新增国家质检中心3家;争创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2个,新增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22个;新增“湖南名品”100个;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提升至91.6。
为进一步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和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意见》对新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不高于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方面,对成功通过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切实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通过验收的“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推动全市检验检测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通过验收的国家质检中心,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预计今后5年,长沙市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奖励金额将高达2.5亿元。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周志辉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长沙市质量工作重要的里程碑,既是对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的响应,更将进一步促进长沙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意见》将以实施“强省会”战略为契机,用实实在在的政策激励,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新力,有效补齐长沙市质量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带动全市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推动全市产业及经济向更高水平迈进。
近年来,长沙市先后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成全国首个行刑衔接食品检验实验室,铁建重工、隆平高科荣获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7家企业获评国家级小巨人和单项冠军,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