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01-17 10:35:3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徐 风)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就修订后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于2006年设立,经过10届评审,共有780个标准项目、22个组织和38名个人获奖。获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为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次修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推荐制改为提名制。修订后的相关要求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制定发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通知;提名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各省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名单位可提名标准项目奖、组织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提名专家可提名标准项目奖、终身成就奖。二是对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进行部分调整,取消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标准委直接管理的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提名资格。三是修改完善终身成就奖参评条件,规定候选人应当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推广实施、国际标准化或标准化综合管理、国际标准组织治理方面取得重大突出成就,担任过国际国内标准技术组织重要职位等。四是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调整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设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调整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奖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据悉,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石家庄市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基础 ...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加强2022年“两 ...

  • 为什么查农贸市场还专项查公厕?因为 ...

  • 浙江省建德市李家镇冬季开榨节启幕

  • 标准滑雪板 赛道任飞驰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