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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

2021-08-31 12:59:57 中国质量报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

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据悉,党中央明确要求“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不断增长,检测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优化检测项目设计、规范车辆检测收费成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杭州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成都市、昆明市、九江市等11个城市机动车检测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城市在纯电动汽车检测收费中不列明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将不应收取的“尾气检测费”打包进年检费一并收取。《公告》的出台,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维护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秩序,减轻群众负担。

《公告》提出,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于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服务,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者捆绑销售。对机动车检测不区分环保检测、安全检测等具体服务项目,采取打包收费、“一口价”等收费形式的,属于捆绑销售,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公告》强调,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根据新能源汽车结构特点,设立真实合理的检测收费项目,列明服务内容,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检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行业协会要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好政策宣传、沟通协作、指导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公告》还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监督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热线投诉举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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