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旺江)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治,并依法查处涉及广告、价格、登记、宣传、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十大典型案例,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发布违法广告、虚标价格、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等。
5家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中,当事人发布“8小时学会用思维导图写作文”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培训广告。在涪陵区某课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广告违法案中,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培训教师85人”,实际只有8名教师,当事人不能提供77名兼职教师名单等。在长寿区某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将虚假的“最信赖的教育品牌”“最佳品牌机构”奖牌陈列在经营场所。在潼南区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未取得市级教委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却广为宣传。在垫江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张贴学员张某戴“智慧机”前后的学习成绩对比等形象图文广告,以受益者的名义和形象作推荐、证明。
据悉,当地市场监管局对上述违法机构作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罚款的行政处罚。潼南局还将所涉案件抄送教育部门依法处理。
3家培训机构涉价格违法。在沙坪坝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价格违法案中,当事人向学生及家长收取培训费的标准高于其对外公示的收费公示牌标示的收费标准。在渝北区某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鲁能分公司价格违法案和荣昌区某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案中,都存在当事人虚构原价,以虚假优惠方式,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行为。
据悉,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两家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在江北区某学生课后看护服务有限公司和江北区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案中,都存在当事人为扩招生源,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学生和家长电话号码等信息的行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两家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