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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发布35项改革创新举措

2021-05-18 12:33:29 中国质量报

打好改革创新组合拳 赋能鹭岛高质量发展

福建厦门发布35项改革创新举措

□ 陈 永 江 岱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要点》(以下简称《改革要点》),紧扣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超越、金砖创新基地建设等重大任务,提出涵盖登记审批、监管执法、安全监管、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智慧应用、基层基础七大方面的35条举措,高点定位,精准施策,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

《改革要点》从制约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槛改起,在推进市场准入改革创新、破解主体准营难题等方面打出一连串“组合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营商环境逐步向好。

在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方面,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深化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在自贸区先行试点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接轨国际商事通行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管理和商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关系,构建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新制度;深化“双自联动”创新效应,赋予自贸区市场监管局、火炬市场监管处更大的登记审批等管理权限,创新优化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

在持续破解主体准营难题方面,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拓展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事项范围,动态调整“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最大限度简程序、减材料,打造极简审批;通过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试点事项跨业态自由组合。

在加快出清失联、畅通退出渠道方面,《改革要点》提出,一方面,要探索通过优化流程设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持续完善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程序,深入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吊销、撤销、名称剔除等方式,对不同情形的企业进行清理,探索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

只有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鼓励创新,才能依靠市场发现商机、培育创新。为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改革要点》提出,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评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推动编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逐步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预测预警和精准识别。

针对近年来厦门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检验检测产业稳步发展的态势,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与厦门大学工学部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以市校合作方式,推动厦门争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改革要点》特别提出,大力推动市校合作,依托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通过“园中园”“园边园”等形式,提高厦门检验检测产业的技术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

为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和协同服务水平,《改革要点》明确,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将建立“市级服务大厅+区域服务基地+基层服务工作站”三级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网络,打造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质量基础“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提供产品全周期、产业全链条、质量全要素的全方位支持和一站式服务。

此外,今年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探索建设金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创新示范基地,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信息技术、卫星导航等新兴产业,推进金砖国家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面交流对接。

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创新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改革要点》明确,今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推进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探索厦门知识产权商城、两岸知识产权银行项目建设,通过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经济等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

《改革要点》还提出,今年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快探索智能客服系统,在窗口服务等领域试点采用人工智能解答模式,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咨询问答服务,并适时复制推广到全系统。同时,还将拓展智慧政务服务,完善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功能,减少对近似名称的人工审核,进一步提升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移动办”“掌上办”,实现商事登记“网上好办”;探索部分商事主体登记备案、许可审批事项智能审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企业登记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

《改革要点》还明确提出,突出强化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理念,将加强内部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体系等纳入改革内容,持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基层履职能力建设。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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