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七版>>

工信部拟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

2021-04-13 14:25:3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近日,工信部在官网发文,公开征求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针对申请准入的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多方面涉及信息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满足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针对车辆的软件升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监测服务平台,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车辆及其联网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等等。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此外,智能网联汽车应具有时间数据记录和自动驾驶数据存储功能,采集和记录的数据至少应包括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驾驶员状态、行车环境信息、车辆控制信息等,并应满足相关性能和安全性要求,保证车辆发生事故时设备记录数据的完整性。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威马旗舰纯电SUV智能大6座EX6 ...

  • 山西太原的消费者在商场试乘汽车

  •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将食用菌培育作为 ...

  • 信阳毛尖消费警示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