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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纪实

2021-03-29 12:57:50 中国质量报

下好“三步棋” 阔步质检路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纪实

□ 王克林 宋晓霞 本报记者 孙中杰

杨柳酿新绿,春风正怡人。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回望来路,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河南省质检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南省委经济工作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以“稳中求进、服务监管、提升能力、推动发展”为总体思路,用奋斗铺就底色,用创新增添亮色,描绘出一幅“十三五”河南质检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画卷。2018年6月8日,国务委员王勇亲临河南省质检院视察指导工作,对该院在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经济民生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许昌市副市长赵淑红(左前)莅临河南省质检院许昌基地调研


下好“服务市场监管”先手棋

作为河南省规模最大、检测范围最广、检测能力最强的质检机构,“十三五”期间,河南省质检院承担了大量食品、工业产品等有关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完成抽检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分别承担了54种产品2506批次、6种产品244批次国家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同时分别完成了529种产品23293批次省监督抽查任务,以及35种产品970批次省风险监测任务。其中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承担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量排在中西部省份前两位。

2016年至2020年,河南省质检院连续5次参与国家铝合金建筑型材监督抽查,其中3次作为牵头机构,并圆满完成任务。其间,河南省质检院还承担了铝合金建筑型材国抽实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对各承检机构资质复核、业务培训与考核及各阶段材料的汇总与复核等工作。

2016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共完成1582批次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和132家企业的过程检查,覆盖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食品接触玻璃制品、食品接触陶瓷制品等产品,区域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由于工作出色、成绩显著,2019年和2020年河南省质检院先后被确定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塑料餐饮具、保鲜膜、塑料垫片食品相关产品的产品实施方案编制、非标方法的编写、工作进度质量把控及最后的汇总分析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鲜膜没有检验方法的情况下,河南省质检院集中技术骨干进行文献查询,编制《2019年国家风险监测保鲜膜中:二甘醇二苯甲酸酯(DEDB)迁移量的测定》《2019年国家风险监测保鲜膜中:环己烷1,2-二甲酸二异壬基酯(DINCH)迁移量的测定》两个检验方法,直接被采纳并推广使用。

自2016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还承担了1168批次瓷质砖产品国家3C认证专项抽查任务。在2018年召开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查分析会上,河南省质检院国家建材检验中心作典型发言。2017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承担了20种产品的1096批次国家合格率专项调查任务,调查的产品种类和批次均为全国承检机构中最多。

河南省质检院在认真完成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外,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围绕总局和省局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承担了省局大气污染专项治理、电气防火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儿童用品专项整治、消费品质量提升、塑料污染专项治理、涉农村改厕产品监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等专项监督抽查。据统计,2017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完成了省局18个专项120种产品5422批次专项监督抽查任务,为做好各项专项治理、消费品质量提升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下好“服务企业民生”关键棋

近年来,河南省质检院在完成各级抽检任务的同时,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提供了及时、精准的检测服务。

作为市场监管总局遴选的18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牵头单位之一,河南省质检院紧紧围绕“四个最严”要求,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提升抽检监测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为落脚点,以食品安全监管“先行官”“执行官”“评价官”为工作定位,连续6年参与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抽检监测实施细则,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技术保障。2016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食品检验中心共完成各级检验任务及送样检验样品62010批次。

2017年,陕西西安“问题电缆”引发电线电缆行业震动,河南省质检院配合省局监督处完成了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分别于2019年、2020年召开服务中小微企业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及质量技术分析会、服务中小微企业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及标准换版培训会,为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河南省4家企业涉嫌利用再生材料生产(PE)给排水管材,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进行了暗访曝光。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立即部署执法力量,对相关企业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塑料给排水管材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河南省质检院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受理200余批次样品的检验任务,圆满完成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工作。

2019年,河南省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对学校宿舍楼进行扩建,发现所用山东枣庄某厂家生产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并向鹿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随后,河南省质检院接受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指派,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了“问题水泥”的抽检和当地流通领域水泥产品质量的全面排查工作。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河南省质检院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开展消毒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防护用手套、鞋套等产品和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同时,迅速对资质认定扩项,获得了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鞋套、医用手套等22个产品、24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检验检测资质后,河南省质检院积极为社会提供消毒剂、餐具(含果蔬)洗涤剂、洗手液、抑菌洗手液、香皂、除菌剂等产品的检验检测服务,计81批次,并免收河南省内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送检的成品及原料检验费用,用最短时间出具检验报告,为疫情防控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河南省质检院自2016年7月15日起,针对传统型小微企业、高科技型微型企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刚毕业大学生及退伍军人创业等,符合减免政策的一律减免。

作为原质检总局确定的首批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单位,河南省质检院从2016年起筛选河南省内102家小微企业为服务试点企业,重点扶持。该院业务接待大厅发放了“服务中小微企业联系卡”,明示联系方式及减免费用情况,真正做到让利于小微企业,以实际行动助力河南省小微企业发展。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河南省质检院共减收企业委托检验协议费用约1300万元,免收企业委托检验费24万余元。

2020年,面对突发疫情,河南省质检院紧急出台《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措施》,并以《通告》的形式在该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公示,使生产企业能够更方便、更快捷地了解相关优惠政策。《通告》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内客户送检的肥皂、洗手液、餐具洗涤剂、湿巾、消毒液、乙醇等疫情防护物资检验费用一律免收,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非防疫物资检验费用按收费标准的60%收取,对中小微企业检验收费再实行“一事一议”,加大减免力度。据统计,2020年2月12日至5月26日收费减免期内,河南省质检院共免收疫情防护用品委托检验费17.8万元,减收非防疫物资委托检验费154.6万元,为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自2016年以来,河南省质检院还与华润燃气、中铁各项目进行合作,2017年起又多渠道争取了恒大、万科、碧桂园、河南建业、上海新城、重庆金科等地产开发商在全国的业务,对建筑和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测,涉及电器、建材、涂料、轻工、橡塑、机械、石陶等多个品类,批次总量达到3071次。经过多年的努力,河南省质检院作为建筑材料检测单位,在地产行业打出声望,并为住宅楼建筑、装修质量安全把控提供了数据参考。

下好“服务经济发展”制胜棋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融入新时代发展格局,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河南省质检院不断打造硬实力,提升软实力,时刻准备着为服务河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仅2020年,河南省质检院即组织内部培训1489人次、外出专业技术培训135人次,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在设备采购、基础建设上投入近2000万元,夯实了质量基础,同时新增检验项目220个产品、912个参数的检测能力。目前,全院具备了对2915个产品、3809个参数的检测资质。依托“浙里检”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质检院实现了客户与检验检测机构之间按照产品种类、执行标准、检测项目等要素精准匹配,具备了客户在线下单、物流送样、费用支付、报告下载等功能,以“一站式”“零接触”的服务方式,有效减少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流动和聚集,减轻了企业送样负担,搭建起了安全、高效、顺畅的网上检验通道。

2020年,河南省质检院共有21项科研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圆满完成国家质检公益项目——《车用汽油燃气PM2.5排放特性及质量监控装备技术研究》,《基于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的食品安全舆情及预警技术研究》成功申报省科技攻关项目;9篇论文在SCI和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2项科技成果、4篇论文荣获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一等奖。同时,国家中低压输配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期)顺利取得资质认定,投入运营;与原阳县政府合作建设的家具检测中心取得检验资质,顺利完成搬迁,实现运营;与镇平县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国家玉石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镇平分实验室,为带动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与SGS(上海)合作建立的河南通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市场监管总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成功落地以来,河南省质检院又陆续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合作,成功申报河南省食品安全协同创新平台、河南省食品安全数据智能重点实验室,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河南省质检院还是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塑复合材料分技术委员会(TC195/SC2)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是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饰标准化委员会镶嵌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以及河南省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省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河南省标准化协会理事单位。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河南省质检院先后完成40余项科研项目,其中包括1项国家公益项目、20项总局项目、13项省级项目。该院主持编写并发布实施了《绿色产品评价 木塑制品》(GB/T35612-2017)、《木塑复合材料及制品体积密度的测定方法》(GB/T35463-2017)、《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测定》(GB/T35466-2017)等6项国家标准,《木塑复合材料术语》(JC/T2222-2014)、《注塑专用木塑复合粒料》(JC/T2347-2016)、《木塑复合材料耐氯水色牢度试验方法》(JC/T2427-2017)等9项行业标准;参加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检验机构要求》(RB/T215-2017)、《金镶玉首饰 错金银工艺技术要求》(QB/T5342-2018)等6项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均已正式发布、实施。另有《建筑用木塑木方》《木塑复合材料的回收》《木塑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共挤木塑型材》等行业标准通过审查、完成报批或立项。

河南省质检院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十三五”期间,河南省质检院每年都要开展“质量月”“3·15”“三进”“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以及大河珠宝展、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群众性公益活动。2019年9月,河南省质检院参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日接待群众近3000余人次,现场开展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十三五”期间,河南省质检院还完成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光荣之家”标牌招标文件的制定及质量验收工作,承担了河南省农村旱厕改造“一体式塑料化粪池”产品地方标准制定以及产品检验任务。同时,河南省质检院每年都要协助郑州海关、省内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好涉案珠宝检测鉴定和资产评估工作。

近年来,河南省质检院组建了党员、青年团员、巾帼志愿服务队等,走进社区、乡村、基层,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截至目前,全院实名注册志愿者120余人,2016年以来,共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80多次。同时,河南省质检院深入社区,对生活困难的群体精准结对帮扶,将对离退休困难职工、空巢孤寡老人、乡村学校建设和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帮扶作为服务重点,累计开展帮扶活动40余次,参与志愿者达150余人次,帮扶金额6万余元。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志愿者奋战一线,帮助打通民生保障“最后100米”,不仅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不便问题,而且增进了社区居民间的合作,形成了防疫抗疫合力,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之年,河南省质检院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秉持初心、持续奋斗,推动质检事业迈上高质量发展台阶,为河南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疫情防控期间,指派人员到高速路口接收企业样品


公众开放日为群众现场免费检测


组织技术人员走进企业进行交流


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介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1993年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筹建,1995年河南省编委下达成立的正处级事业编制单位,依托于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母体开展工作。

该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61人,实验室面积8500平方米,拥有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专业检测及科研仪器设备600余台(套),具备对油漆、涂料、卫生陶瓷、人造板材、橡塑制品、水泥、混凝土、建筑钢材、保温隔热材料、室内空气检测、建筑装修行业10多个领域865种产品及672个参数的检验能力。其中油漆、涂料、陶瓷砖、铝型材、人造板项目检验已达到国内一流、国际领先水平,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全国轻质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塑复合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

国家粮油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国家粮油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成立于2006年,是经原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依法授权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该中心实验室面积3400平方米,其中微生物及P2实验室280平方米,拥有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仪等先进的仪器设备600余台(套),设备总价值约6000万元。该中心获得授权的检验能力有753个产品、1049项参数,业务范围主要承担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局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发证检验任务,接受社会委托检验等,是国家首批食品复检机构,18家食品安全国家抽检监测技术牵头单位之一。2014年第一批被遴选为原质检总局本级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是河南省唯一一家进入“国家队”的食品检验机构,在历次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项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在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瘦肉精事件中,率先研究检验方法,应急能力突出。

国家石油燃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国家石油燃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成立于2005年,前身是国家车用乙醇汽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经原质检总局批准,在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石油化工检验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级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目前,该中心已经通过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资质认定产品53种,通过辛烷值、十六烷值等技术参数111项,检测产品覆盖石油燃料类产品85%以上。该中心拥有世界先进的辛烷值机、十六烷值机等重要设备,为国家乙醇汽油推广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玉石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国家玉石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2016年初经原质检总局批准,是依托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成立的国家级珠宝贵金属质检机构,主要开展珠宝玉石饰品鉴定、钻石鉴定及分级、贵金属无损检验,获得授权的检验能力有28种产品94个参数。该中心实验室面积1500多平方米,建有钻石分级鉴定实验室、贵金属分析实验室、物料分析检验室等现代化的专业实验室,配备了ICP-MS、拉曼光谱仪、显微红外光谱仪等主要检验设备100余台(套),设备原值约1500万元,设备整体配置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国家中低压输配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

国家中低压输配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是由原质检总局2014年批复、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在河南省质检院的基础上自主筹建的。该中心主要检测基地设在河南省许昌市电气谷附近,实验室面积9108平方米,具备对179种产品、126个参数的检验能力。检验范围涵盖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元器件、变压器、电动机、电线电缆等产品,试验能力可达420V、120kA。该中心拥有检验检测仪器及相关配套设施和110kV变电站、短路耐受试验系统、温升试验系统、局放试验系统等约600台(套)设备,总价值约8000万元,关键仪器设备整体配置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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