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 方记者秦海峰)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山西省祁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了“祁县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工作会”,首批试点企业负责人30余人参会。
会议宣读了《祁县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办法》,动员部署了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该县质量强县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在工业企业、服务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食品药品企业中逐步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受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用和委托,协助首席执行官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具体讲主要有质量发展战略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的组织实施、质量统计分析和成本管理、质量教育培训、质量文化建设等6项职责。设立首席质量官是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明确企业质量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首席质量官工作权责是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主持本企业内部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