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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港标”抽检

2015-07-16 10:11: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深圳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港标”抽检

采用香港执行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价检测

    □ 本报记者 傅江平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食品安全推进会上获悉,深圳市全面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的“四严”要求,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了“港标”抽检,待招标完成后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市食品质量将接受更严格检验。

   根据深圳市政府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重点建议后续办理情况的报告》,到2017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频次达到香港水平;到2020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接近或达到香港等发达城市或地区水平。深圳市食药局局长岳新介绍,深圳市加强源头监管和食品各环节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创新开展初筛抽检、评价性抽检、研究性抽检等新的探索性抽检模式。其中,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了“港标”抽检,即采用香港执行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价检测,从质和量两个维度客观评估该市与先进地区间的差距。目前,拟开展的“港标”抽检工作,尚处在对抽检机构的招标阶段,待招标完成后,将实施港标抽检,客观测评出深圳市食品质量水平。

   近年来,深圳市的食品安全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目前深圳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三环节的抽检数,已从2010年的2.61万批次提高到去年的4.19万批次,近5年来,深圳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较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记者了解到,今年深圳将加快建立基层食品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从严监管的制度保障,强调过程监管,将监管覆盖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对监管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责任,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此外,将推进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追溯系统的建设。在重点品种所在行业优先试点推广产品信息化追溯、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记录、信息披露和失信惩戒机制。

   今年深圳将首次制定风险清单和风险防控对应的权责清单,治理食品药品领域的突出问题。记者了解到,风险清单制定后,将以问题导向为指针,强化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风险处置能力,并明确风险管理层级和责任分工。

   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方面,深圳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行业和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基础上,向国际一流标准看齐;推动企业积极导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先进的管理标准,积极取得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此外,高标准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风险监控系统,完善标准信息跟踪反馈机制。

   此外,从今年7月起,深圳法律援助机构将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食品药品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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