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文 作
□ 林 鸣
走进今天的商场,望着琳琅满目的货架,消费者有喜有忧——喜的是天天享受新品很快乐,忧的是商品坏了只能扔。由于一些正常或非正常因素,致使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越来越快。许多新品还没来得及与消费者广泛见面,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有人形容说就像“风过无痕”。专家承认:一个新产品从上市到消亡,周期变得越来越短。有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平均8年;90年代初,平均5年;90年代末,平均两年;到了现在,有的产品的“寿命”甚至不足一年,简直到了“见光死”的程度。这真是“商场代有才俊出,各领风骚一两年”。
制造商生意正火,消费者却叫苦连天。祁先生算是一名“受害人”——他家的洗衣机出了故障,找厂家售后部门申请维修,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却表示由于该洗衣机早已停产,相关零配件也已绝版,因而无法修理。而且,由于这台产品已经过了三包期,厂家将不再负责。对此,祁先生相当气愤:洗衣机才用了3年多,刚刚过了保修期,厂家怎么就不管了?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祁先生们有所不知:由于家电产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机电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化等轮番上阵,致使产品换代速度快了更快。
相信很多消费者都买到过停产家电,遇到过无处寻配件的尴尬,最后只好与之悻悻告别。那么,又该如何避免或减轻损失呢?专家提醒说,在购买家电尤其是促销家电时,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这和买牛奶相似,生产日期越“新鲜”的越好。如果需要购买距离使用年限比较短的家电,必须和销售方提前沟通,以免为日后维权埋下伏笔。而且,购买时要让商家把一些需要常换的配件多备两份,防患于未然。这么一来,消费者肯定要受累了:需要在新家电的旁设立一个配件箱。
维权专家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厂家要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5年的配件保证期应从停产日期计算。可是,由于库存等原因,有些家电在销售时,说不定就已经停产了。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却不公平地摊到顾客头上。作为消费者,我们理解:企业需要进步,产品需要更新,这是一个向上的趋势;但我们不明白:当旧产品停产后,一切损失为什么由消费者无条件“买单”?现在,这桩”冤案”竟然成了天经地义。
关于产品“夭折“,专家为我们解释原因:造成市售产品周期短的原因有许许多多。主要是研发落后,技术含量过低;还有一上市价格虚高,市场难以支撑;以及夸大宣传,导致顾客产生逆反心理;再有就是提前催熟,市场过早衰落等等。但是,产品停产,售后服务不应停止。无论什么原因或借口,生产厂家都应该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在研发新品之前,先把善后工作做好。不能“只闻新人笑,不听旧人哭”。要尽心尽力,让您的产品“死得其所”。不然的话,就算您把“新人”娶进家门,日子也不一定能过好。我听说一个关于销售的“计算公式”:如果让一位消费者失望,等于“轰走”3位顾客。当遇到不好惹的大妈级顾客,损失恐怕还要加倍——这可不是吓唬您。最近本人就是听了邻居的劝告,放弃了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器的念头。尽管不便公布“某”品牌的真名,我还是会把这一消息告知至爱亲朋的。《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