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鸣
“不创新就会被淘汰”这句话吓住了不少企业,于是,在“鞭子”的挥舞下,它们不停地奔跑和寻找,指望一夜之间冒出灵感并付诸行动。由于这条路上荆棘密布,行走艰难,一些“聪明人”便迷上了另类创新——将变相涨价、推卸责任之类小伎俩,统统冠名“创新”,不仅意外地赚到一笔钱,还可将年底的“创新奖”蒙到手。只不过,这种“创新”有点儿低级和鼠昧。
近期国航网站公布的“国航上线机上付费座位预订产品”服务公告引发热议。航空公司票价中是否已经包含了选座费用?这一收费项目虽可以满足一些旅客选座的需求,但人们不禁要问:这种强加收费是否合理?收取费用是否成为航空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收费名目是否符合价格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选座服务并不是新鲜事物,通常座位选择是先到先得,提早办理登机牌的旅客可以选到相对较好的座位。一些机票销售电子平台也为旅客提供了座位预订的服务。此次“选座费”公布后,很多网友认为国航是“变相提价”。旅客认为,作为传统航空公司,票价当中已经包含了相应的餐食、行李托运以及选座服务。如“选座费”成立的话,那么航空公司每推出一项特别服务都可额外收取费用。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发一笔“创新财”,何乐而不为?我真担心,今后的火车、出租车和大巴,是否都该效仿这个“选座费”?那样一来,岂不乱套?
比起国航,有些创新只能算“小巫”档次。如果您最近去重庆万州区部分餐馆喝茶,就会被服务员告知:6个人若只点一壶茶,则需另付4个空杯费。所谓的“空杯费”就是一壶茶只包含两个杯子,其他人就得另花40元,为多出的杯子埋单。经查,周边多家茶餐厅、咖啡厅,都存在收取类似“空杯费”的情况,基本都是按照人数收费,价位普遍在每位10~15元。当地监管部门表示,这类餐饮业的“发明”,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以后遭遇这类情况,可及时投诉。若依照这一逻辑,什么开瓶费、“禁止自带酒水”、“最低消费”、“拒绝退货”等所有霸王条款,都可堂而皇之地披上“创新”时装,大摇大摆地踱入市场。人家还有“盾牌”在手呢——您可以反“霸王”,但不能敌视“创新”吧!
说来说去,上述行为跟创新没丁点儿关系,只是戴着一顶好看的“帽子”干损人利己的勾当而已。我们知道,创新行为包括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创新决心以及相关的思维活动。创新精神是一种勇于抛弃旧思想旧事物、创立新思想新事物的精神,既提倡新颖独特,同时又受到一定的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的制约,绝不能是孤芳自赏、固执己见,更不准夹带私货,暗藏欺人之心。通俗地讲,创新不循规蹈矩,出发点是善良的、理性的和美丽的,最起码要让人感到舒服惬意,而不是强加于人。想做百年企业,当然需要持续创新。平常人若想断定一家企业的行为是否属于创新,可做一个简单测试:他们将消费者利益摆在第一位了吗?若离开这个基本原则,只能说明这家企业是个“占小便宜的”,跟创新事业没半毛钱关系。《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