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品牌强实力 助转型促发展
——谈品牌建设和转型升级的意义与方向
提 要
□ 高宗宏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时明确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创造知名品牌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具有知名品牌的产品往往处于市场主导地位。
据统计,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的100强占品牌总数虽不到万分之一,而其销售额却占全球市场的50%。品牌的极端重要性不仅被广大企业所认知,而且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推崇。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品牌意味着市场份额甚至生存发展,是企业在市场大潮中劈风斩浪的最有力武器。当前,国际市场已经从“商品消费”进入“品牌消费”阶段,运营模式已经从产品经营型、资本运营型发展到了品牌运营阶段。谁拥有核心品牌,谁就拥有不战而胜的绝对先机。
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而言,品牌反映了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一个强盛发达的经济体必然拥有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他们通过品牌的强大国际影响力,处在产业链的高附加值环节,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据优势地位。在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球品牌100强中,美国品牌占据了半数,其次是德国9个、法国8个、日本7个。
对于中国而言,品牌更显得十分重要、异常渴求。中国是经济大国而不是经济强国,最突出的短板就是没有世界知名的优势品牌。过去30年,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经济总量已是世界第二、进出口总额世界第一,“中国制造”遍布全球。但不可否认,中国品牌在国际竞争中还处于弱势,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造大国、品牌弱国”。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培育和认定了7000多个优质产品、2000多个名牌产品、3000多个驰名商标和1100多个中华老字号,但进入全球品牌100强和全球最佳品牌排行榜的中国品牌却寥寥无几。品牌的弱小与我国经济大国的地位已经极不相称。
安徽的品牌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一些企业品牌意识不强,“高大上”的品牌数量不多。比如,“中国品牌”500强,我省只有海螺、奇瑞、江淮、古井贡、淮南矿业和金种子6家上榜,仅占1.2%,远远落后于我省在全国的经济总量排名。再如,全省注册商标总数仅是山东的1/3,江苏的1/4,驰名商标数仅分别为山东、江苏、浙江的1/5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安徽各大超市出售的产品,75%以上都不是本省生产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原因在于我们对品牌的巨大引领作用认识不到位,培育品牌的资金投入、政策保障以及持久的耐心都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对世界经济强国的崛起规律还没有真正地从深层次来把握。德国政府于上世纪50年代初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的促进政策,确立了“德国品牌质量一流”的国家形象。美国政府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施区域品牌战略,设立波多里奇总统质量奖。日本政府于1951年设立“戴明质量奖”,2003年又推出“日本品牌”战略。韩国2006年设立国家品牌管理总部,着力在国际市场上提升韩国自主品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经常讲要发挥后发优势,怎么发挥?必须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善于规避别人的短处,少走弯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非常明确地要求我们必须要抓紧转型升级。关键词是“转”与“升”,往哪里“转”?就是往质量上转;靠什么“升”?就是靠品牌提升。2012年国务院颁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2013年中央批准设立中国质量奖,并决定对各省级政府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在所有这些重大决策中,品牌建设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当前,国家已经把品牌建设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明确提出要“推动品牌建设,建设质量强国”。安徽省对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也越来越重视,2013年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开展质量安徽建设,随后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将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为此,围绕打造核心品牌、促进转型发展这一主题,需要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要将品牌战略作为事关区域核心竞争力和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等方式,建立政府总牵头的品牌战略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努力形成以省政府质量奖为龙头,安徽名牌和安徽著名商标为支撑的品牌体系,包括正在开展的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旅游品牌建设等;要适时组建安徽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等中介机构,为安徽品牌做大做强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要对品牌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列入省重点品牌培育计划的企业,在土地、资金、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倾斜,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并优先进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品牌价值经权威评估后,可以开展质押融资、使用许可、无形资产出资等;要对新创品牌实行奖补政策,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激励和帮助企业注册国际商标、领衔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努力让品牌的潜在价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三、落实主体责任。品牌的主体是企业。要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建立国家、省、市3级品牌梯队,鼓励重点龙头企业瞄准世界级、国家级品牌,加快品牌扩张,进行资源和资产的重组整合,扩大市场份额;要盘活企业的品牌资源,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引导企业以授权连锁等方式进行资产运作,提升品牌价值,放大品牌影响。
四、完善评价体系。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品牌评价活动,及时发布《安徽名牌产品评价指南》地方标准;进一步扩大品牌评价的范围,引领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市场化评价因素,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和质量信用报告;推动建立品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建设品牌专业人才队伍。
五、夯实质量基础。质量是品牌的基石。要大力推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加快标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品牌。
六、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品牌保护的政策和法规体系,强化品牌维权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品牌宣传展示,在全社会普及品牌文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努力营造创牌、用牌、爱牌、护牌的良好氛围。
(作者为安徽省政协常委、省质监局副局长)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