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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促进河龙贡米产业健康发展

2013-05-02 08:41: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金钥匙”打开致富门

   ——福建省宁化县促进河龙贡米产业健康发展

    □ 曾 麟 本报记者 王灿群

   福建省宁化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国家和省商品粮基地县,年产稻谷2.2亿公斤以上。产自宁化的河龙米及延祥茶等产品在历史上曾被列为贡品。

   近年来,宁化县质监局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把做强做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河龙贡米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解决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金钥匙”,提高到战略的层面全面规划,全力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为大力推进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打响“河龙贡米”这一品牌,在省、市质监部门与宁化县政府及县质监局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7月,河龙贡米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列入第六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以此为抓手,宁化县政府及时出台了《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河龙贡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在政策、奖励、考评上给予了大力扶持。

   该县质监、农业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抓好“五个统一”:一是统一主栽品种。在栽培品种方面,引导全县广泛种植宜优673、宜香优2292等米质优、生育期适中、抗性较强、产量较高的中晚熟籼稻主栽品种。二是统一技术规范。2008年河龙贡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该县质监局先后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河龙贡米》省地方标准及《河龙贡米栽培技术规范》、《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肥料使用通则》等行业标准,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全程标准指标体系。三是统一生产加工。在示范种植环节实现“三项改革”,在生产加工环节统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河龙贡米》省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加工与生产。四是统一订单收购。由兄弟米业、佳穗米业、城南米业3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生产订单,对河龙贡米实行优质优价收购,收购价格在普通晚稻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县政府从全县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中划出138万元,用于河龙贡米收购价格补贴。五是统一包装标识。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要求,对河龙贡米的包装标注标识及图形设计、条形码等进一步加以规范,对产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数码序列管理。

   “金字招牌”做大做强,还需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推进河龙贡米向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宁化县大力推进兄弟米业、佳穗米业、城南米业3家龙头企业发展。在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河龙贡米》福建省地方标准确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与生产。在此基础上,宁化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企业与厦门等沿海城市龙头企业合作,进行产品的深加工,综合开发河龙贡米,实现农超对接,带动了全县河龙贡米产业发展。

   同时,宁化县质监局按照“让好的多起来形成规模,让多的好起来形成特色,让特的火起来形成品牌”的思路,严格生产规范程序,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生产、良好农业规范体系等全方位打造河龙贡米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了河龙贡米产业健康发展,带动了河龙贡米产业优化升级。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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