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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在维权路上勇敢捍卫权益的普通消费者

2013-03-15 11:3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不做沉默的羔羊

——记在维权路上勇敢捍卫权益的普通消费者

张雷杰 摄

    □  本报记者 杨 蕾

   他们,只是普通消费者中的一员;但他们又从千千万万的普通消费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定意义上的“英雄”、“勇士”。正是由于他们的努力,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霸王条款不再猖狂、新的制度得以推进……他们,是消费维权的航标。

   这些勇敢而坚韧的消费者,他们敢于与不法经营者据理力争,敢于与不法经营者对簿公堂。也许他们为打官司倾家荡产,也许他们的维权路坎坷不平,但是他们不再是“沉默的羔羊”,他们勇敢捍卫自己的权利,也影响了无数消费者,在中国消费维权史上留下了重重的笔迹。他们,是中国消费维权史上的真正英雄。

    从为个人利益到代表群体利益

   大多数维权者最初的出发点都是出于个人利益,但是当站出来后,才发现自己成了受害者的代言人,代表的是一个利益群体。这是很多维权英雄都有的感慨。

   张洪峰的经历就正好说明了这一点。2008年,张洪峰为结婚购置了崭新的5台LG空调,安装前竟然全部有质量问题。气愤的张洪峰决定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张洪峰发现了一个产业中隐藏的黑幕,这时他并没有满足于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而是勇敢地站出来,为所有消费者维权。他说:“因为我的维权,导致一个翻新的产业链消失了,自己感觉很快乐;当一个人的力量经过努力,导致一个黑暗的产业或者质量问题被发现、被重视、被改正的时候,我个人感觉其价值已经超出自己所承受的东西。”

   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利从来都是争取得来,而这争取的举动,大都始于对不公的义愤而迈出的一小步。2002年,出身农村、毫无背景的公路稽征处副科长戴元龙起诉电信公司,索要固话市内话费清单,一审胜诉,此为同类案件国内首例胜诉。然而这不经意间的一小步,却使得戴元龙一发不可收拾,投身民间维权。随之而来的是电信行业这几年漫游费等资费普降,全国老百姓也都从中得到了实惠。

    勇敢与执着的坚守者

   当普通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与厂家、商家站在对立面时,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维权之路总是异常艰辛。

   被称为“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的蒋卫锁形容自己当年的西部乳业万里行是“抱着棺材走路”。漠视、流言、恐吓……让他身心俱疲。蒋卫锁说,他能顶住压力没有退缩,是因为有更多的人在支持他,那就是业界的有识之士和广大的奶农。当这些“维权英雄”们在黑暗中艰难前行时,来自背后的消费者群体的力量让他们感到温暖,给他们力量。

   从全国到地方,每年都会评选出很多在消费维权领域的杰出人物。他们有的已经取得了打假维权的重大胜利,有的还在艰难前行,但几乎所有人都坦言:这条路走得很难。不是所有的维权都会成功,成功的可能只是一个范例,而不是必然。一般的维权者,往往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就选择和厂家、商家妥协,有的甚至是被威胁而放弃权利。所以,能成为“维权英雄”,不是因为赢了官司,得了赔偿,更重要的是他们勇敢无畏、坚韧不拔的精神,吸引和感召着消费者们。在中国消费环境不断净化的过程中,在维权之路不断开拓的过程中,这种精神显得弥足珍贵,这样的英雄值得敬佩。

    用好“武器”才能维好权

   “证据是錾子,法律是铁锤,技巧是火候,勇气是动力,目标是方向,组合在一起,维权就成功。”这是陕西西安的孙安民总结的维权口诀。因为自己的一次买房经历,让孙安民开始了向房地产开发商的维权“宣战”。毫无相关知识的孙安民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决定自学法律知识,弄明白开发商骗人的伎俩。老孙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懂得:打假维权,在打击假冒伪劣不诚信的同时,还要打击渎职和行政乱作为。巧妙地利用申诉举报加控告、信访条例、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这些都是打假维权的最好手段。

   说到底,其实消费者维权最主要的“武器”还是法律。只有在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面前,违法厂家、商家才能真正畏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护。虽然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消费者维权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据,但若要真正将法条上那些冷冰冰的文字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器,还需要“维权英雄”以及社会各界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2000年9月15日,司机黄国庆驾驶日本三菱帕杰罗越野车载人外出,在一个下坡弯道处踩刹车时,突然发现刹车失灵,车速无法降低,黄国庆紧急采取拉手制动、降挡等措施,终于避免了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当他下车检查时,发现刹车油管已被负荷感知阀磨穿,造成制动液外漏刹车失灵。

   黄国庆先后找到汽车销售公司和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与三菱公司北京事务所取得联系。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检验后认定:日本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在设计上存在严重问题。

   2001年2月9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公告,吊销日本三菱帕杰罗相关型号车辆进口许可,并敦促其召回已售车辆。2月12日,三菱汽车公司决定召回检修三菱帕杰罗越野车。至此,汽车召回第一次现身国内。

   黄国庆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推动了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进程。2004年3月15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公布,并于当年10月1日实施。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从2004年3月至今,每年都有国内外不同品牌的汽车产品召回,2012全年国内需召回车辆就涉及218万台左右,其中不乏奔驰、宝马等知名品牌。对于汽车召回这个名词,中国消费者逐渐从陌生到熟知。

   在被消费者称为“维权英雄”、“打假斗士”的人里面,有一群人显得更加引人关注,那就是职业打假人。“英雄还是刁民?”“维权英雄还是挖坑好手?”关于职业打假人的讨论从它出现开始就从未停止。“知假买假”是这些职业打假人与进行公益维权打假的人士们的显著区别。毋庸置疑,15年来,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促成了我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我国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也起到了弥足珍贵的完善作用。职业打假人本身的打假技能、手段以及对消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也随着15年的成长变得更加纯熟。他们的意见对于消费者维权也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职业打假人的代表赵建磊在维权过程中,就经常遇到法规“打架”的情形。不同行政部门的行政规章存在冲突,让消费者无所适从;同被称为职业打假人先锋的杨连弟则指出,产品的“三包条例”看似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但实际上却是“立法的倒退”,“因为‘三包条例’不少是各个行业组织起草的,而背后则是行业的经营者出钱资助起草,其中埋下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实际上是在误导欺骗消费者”。“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将这些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总结为“消费者没有话语权”,具体体现在立法中、市场监督中消费者很少能参与其中,但经营者却在立法、宣传中掌握大量话语权,双方的不对等导致了“龟兔赛跑”的不公平,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实现话语权需要依托一个‘真正的消费者组织’,不依托政府和消费者协会,真正承担起打假的责任,来对抗经济实力强大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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