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小冰)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云南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石屏县具有得天独厚的地下泉水,素有“豆腐之乡”的美誉,是历史上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的故乡。据史料记载,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扬名于清代,兴盛于当代。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成百上千道豆腐佳肴的制作方法,形成独特的品质,千珍百味,堪称一绝。石屏特殊的地理、人文环境资源条件和生产加工方法,使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
近年来,石屏县将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作为地方特色产业予以大力扶持,优先发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体系,提供政策支持,扩大资金投入,建设产业园区,为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的产量、产值逐年增长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石屏县年产鲜豆腐23000吨,豆腐皮7万余吨,产品销往国内二十多个大中城市和国际市场及云南各州(市),销售收入上亿元,经济效益前景十分广阔。
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助于进一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的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同时,将为带动石屏县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