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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以“四个一”机制助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2013-01-10 08:21: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重实效 抓重点保特色

   福建以“四个一”机制助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 徐锦锋 本报记者 江 东

   2012年,福建省质监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注重实效,突出抓好“四个一”,即:保护一个产品、制定一项标准、完善一套体系、做强一批企业。据统计,三明永安的永安金线莲等7个地方品牌产品进入了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单,由此福建省地理标志产品增至58个,共有858家生产企业获相应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保护一个产品。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认真对每个产品的知名度、质量特色、历史渊源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关键要素进行深入的挖掘和整理,分析其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研究产品独有的质量特性指标。如申报金线莲的过程中,福建省质监局规范申报程序,严把材料初审关,通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等,有力地保障了该产品的品牌特色以及成为地标产品后的发展优势。

   制定一项标准。福建省质监局极为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与标准化工作的有机结合,组织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专门标准。每一项产品获得总局批准保护后,即要求产地申报机构要依据总局批准发布的公告内容,加快组织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健全产品标准体系,组织对贯穿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产地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特色。

   完善一套体系。为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和品质,克服重申报、轻管理现象,福建省质监局极为重视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专门制定了一套工作体系。其主要包括国家质检总局的保护公告、产地政府批准成立的保护机构和发布的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质监部门制定的产品标准体系以及产品保护后续监管措施。2012年,通过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该局有效地监管了地标产品。经检查,福建省获保护的产品品质特征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没有发生改变,产品均在获批实施保护的产地范围内生产与加工,各获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均能按标准组织生产,原料采购严格,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比较规范,未发现导致投诉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生产企业。

   做强一批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生命力在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关键是要做大做强一批企业,从而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见到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品质量切实得到保证和提高,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得以延续,取得实效。

   另据了解,今年福建省质监局重点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专用标志、大力推进相关企业争创品牌。目前,福建省质监局正积极筹划郑湖水柿等3个产品的地标申报工作。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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