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欧盟委员会推荐,由意大利帕尔玛火腿生产商会提出的帕尔玛火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批准在我国境内对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了解,该火腿产品加工区为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Emilia-Romagna)地区,帕尔玛(Parma)省5公里范围内,南至艾米利亚路(ViaEmilia),海拔低于900米,东至恩萨河(Enza),西到斯第隆内河(Stirone)。产品原材料区域为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等10个行政区。
该火腿为风干生火腿,猪皮上加盖有火印章。外形浑圆,修割掉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末端部分(足部)和任何外部缺陷,修割后的腿肉距离股骨头不超过6厘米。重量一般为8至10公斤,不得少于7公斤。切片时的颜色为玫瑰色到红色,散落分布着纯白色脂肪。肉质细腻香甜、微咸、具有独特的香气,并符合各个分析参数(含水量、盐度和蛋白分解)。在盖上火印章后,帕尔玛火腿可以整只或去骨出售,也可以不同形式包装出售,如不同重量和形状的火腿块或切片。
原材料的生产方面,对猪品种、饲养方式和繁殖标准3方面都有着特殊的要求。制作帕尔玛火腿只能选用根据意大利家畜血统书改进过的纯种或杂交的传统品种大白猪和长白猪,根据意大利家畜血统书改进过的杜洛克猪,或其他品种的猪。前提是要符合意大利家畜血统书对生产9个月以上、重约160公斤(允许有10%的浮动空间)重型猪的专门要求,而且猪的喂食饲养也要符合专门的规定。
(以上稿件均由本报记者孙圆整理编写)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