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窦春雪 记者李艳)在“质量月”活动期间,为了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质监局建立投诉举报接待日制度,要求切实抓好定期接待、归口办理、限时办结、跟踪回访每一个环节。
制度规定每星期第一天为接待日。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机关办公楼值班,接受行政相对人、企业、群众的投诉等。制度要求,局领导要妥善安排好接待日的工作,准时到岗接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接待的,必须预先安排,及时调整。对所接待受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记录,能当场答复的尽量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按职责划分转相关股所室承办。承办股所室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一般性问题要求在7日内处理完毕,较为复杂的问题,在30日内处理完毕。《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