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高温关怀
“刚刚签了协议……有了一个结果,一会儿就去医院把父亲拉回去,家人都希望他早点入土为安。”8月3日下午5点,心力交瘁的田玲告诉记者。从父亲田保善7月29日高温中暑身亡至此,年轻的她陡然无可退缩地担起“主事”重担,度过了5个悲伤、疲惫的日夜。(据《工人日报》)
今年入夏以来,珠海持续高温,给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珠海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前往明珠路、港昌路道路改造工程三标段慰问正在一线作业的工人,并为他们送去价值两万元的清凉饮料和法律书籍。
(据《珠海特区报》)
“高温热死人”怎能“私了”
□ 晴 川
“高温热死人”案例,是在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在媒体公开的,这很可能属于首个案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其处理结果就有了导向意义,对社会影响将注定是广泛而深远的。因此,对当事双方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必须做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尤其是在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家,像这样人命关天的大事如果首选“私了”,作为劳动者娘家人的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如果不能为他们撑腰,容许甚至帮助企业随便将职工的伤亡通过赔偿了事,这种息事宁人怕麻烦的态度,本身与法制精髓就是背道而驰的,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所以,对当事双方已经达成的所谓协议,必须果断说“不”!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既然有法可依,有关部门就必须行动起来,严格按章行事,重新梳理事件,为受害方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精神支持,依法断案,让企业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这不仅可以告慰死者,也是在维护劳动者应有的尊严。
有一个担心不得不说。如果按法给予受害者经济赔偿,那会不会强化了某些企业“花钱摆平”的心理?为此,笔者有个建议,就是不仅让企业给受害方赔礼,更要赔情,就是道歉,并使之成为一种惯例。这是释放善意,也是表达善心。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人是第一位的。当一个人内心有愧疚、有悲伤,才会有对死者的痛惜,才会唤起平等意识和对生命的尊重,才会有对生者产生最起码的人道体恤。
关心每一位劳动者的健康
□ 郑 文
炎炎烈日之下,给工地上的劳动者送来绿豆、清凉油等防暑降温品,这份关怀、这份体贴,令人感动。然而,每当高温来临之时,令我们更加关注的是,劳动者是否能领取高温津贴?因此,高温之下多些实际的“清凉”行动,莫让高温津贴成为“纸上福利”。
近日,媒体记者对北京建筑工地采访,一些务工人员说从未领取过高温津贴,甚至没有听说过高温津贴政策。室外作业的群体,劳动强度可想而知,高温之下还要经受炎热对身体体能的透支。室外劳动者更需要高温补贴,这不仅仅是一份人文关怀,也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和敬畏。
前不久,实施已长达52年之久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终于被修订,虽然说来得有些晚,但也是一种进步。应该说,新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涉及面较广,内容更加丰富,规定也更为明确,但毕竟是法规,刚性的强制力较为有限,能否真正落实执行到位,这个大大问号已被事实证明。《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再好,没有切实的执行,仍是一纸空文。
高温之下劳动者生命安全能否得到真正的保护,这无疑在“烤”问社会的正义与良知。高温津贴仅仅是种物质补偿,但因高温作业而将生命逝去却是无法补偿的。可以这样讲,高温何不是对“生命至上”的社会人道的“烤”验?高温执法俨然就是一支社会公平的温度计,时刻在测量着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缺陷与否。
关心高温之下每个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怠慢不得,应以关怀之心带给劳动者真切的人文情怀。如今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就应该在督促落实上下功夫,不能一发了之,否则将失去公信力。对劳动者保持一份尊重和敬畏,才能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高温下劳动者的社会氛围,这才是根本之所在。政府执法部门认真履职监管,工程建设单位勇于担当责任,劳动者敢于依法维权,媒体及社会监督紧跟不放,惟此,高温津贴才不会走入画饼充饥、一纸空文的窘境。
劳动者健康,社会才能更健康。高温之下要“清凉”行动,更要高温执法,期待所有的劳动者都能领取到高温补贴。《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