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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鸣:浪费是罪

2012-07-25 07:39: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林 鸣

    可能是物质极大的丰富,也可能是生活得过于富裕,公众对浪费的新闻开始变得麻木了。但下面这条消息还是吓人一跳。据统计,我国每年拥有一定规模的餐饮店里倒掉的食物,最少能够养活两亿人!人们不仅疑惑地问:咱们中国真富到了那个地步吗?调查显示:每天倒掉的“餐饮垃圾”中,有没吃过的面包、三明治、快餐,整块的鱼、肉、还有成袋的大米。在北京每天产生的1.8万吨生活垃圾里,有不少就是这些好端端的食物。难怪一位收泔水的农民工感慨说:“俺家的猪太幸福了!”

   仅仅是餐饮浪费吗?当然不。有识之士指出:目前,我国存在着以下几种严重的浪费现象,必须上下协力尽快遏制。首先是规划与建设浪费。由于缺少社会化大生产的整体思想,缺少依法管理城市的制度,致使不少城市规划缺少前瞻性。有的城市发展定位摇摆不定;有的城市功能不全。一句话,规划缺少科学性和建设过程中的随意性,是我国城镇建设存在的最大的浪费现象之一。其次,大吃大喝恶性蔓延,尽管三令五申,但从未得到有效收敛。从村、乡镇到县、市,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宴请饭菜经常是吃一半丢一半。有人估计全国每年因公款吃喝和社会吃喝浪费超过4000-5000亿元,甚至达到上万亿。这类“壮举”既造成巨大浪费,又腐化了社会风气。再者,奢侈产业和生活方式“深入人心”。比比皆是的大面积、超豪华住宅、超豪华楼堂馆所,浪费了巨大的资源与财富。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办公浪费。还有,在大多数城市里,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利用还没做起来,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没动。致使巨大数量的可再生利用的金属、塑料、废纸、玻璃等资源被浪费掉。更为严重的是污染浪费。有的地方政府在大干快上中,严重忽视了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环保监督执法工作。致使污染项目控制不严格,大量的环保设施建成后却不使用,既浪费了资金,又没能控制住污染。我们都知道一句名言,“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但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些人甚至认为:贪污是犯罪,而浪费只是犯错误——而犯错误通常是可以得到谅解的。

   既然常说“民以食为天”,还是回到粮食话题。有人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假如把12亿人口的嘴加在一起,比世界上最大的广场——天安门广场还要大。这真是一张无与伦比的“超级大嘴”!有数据表明:光是每年新增加的1500万人就要吃掉50亿公斤的粮食。所以说,节约粮食对我们国家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在我们这么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度里,一方面有人在贫困线上煎熬,另一方面却是肆意浪费的“阔少”做派,对比之下,那些随意倒饭菜的行为更应受到舆论谴责,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审判”。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永远是中华民族应当倡导的道德观念。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过:“在罪名当中有贪污犯,还真没有浪费犯,但是真应该有。我觉得潜在的我们都是。”听完老白的这席话,不知道是否有人会惭愧地低下脑袋。

   我总在想,假如真有“浪费犯”这样一个罪名,有关部门对这名“罪犯”发出通缉令,那么,不用太费劲儿就能轻松抓获一大批。更有一种可能,通过一番“搜查”,不少人会吃惊地发现,原来自己竟然也是一名“嫌犯”。可能有人接受不了这种比喻,但是认真想想,仔细看看,难道有什么不对头吗?《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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