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污染门”并非无药可治

2012-07-04 07:36: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张绪才

   山东富康制药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被曝光——多年来,这家全国最大溴化物生产企业将提取溴素后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出。媒体就此事采访当地环保局时,工作人员不仅默认且对此表现“相当平静”,而富康药业的一位工作人员更进一步强调:“溴素企业都是这样排放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

    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这样的“污染门”屡屡被媒体曝光,一次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问题如此显见,各方吁请不止,而“污染门”始终是关不上——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值得探究。

   让工业污水变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排出,据说工序复杂难度大,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恐怕正是如此,一些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就不顾直接排污造成的危害,侥幸地将工业污水直接排放。偶尔被相关部门发现了,或许会被罚点款,没被发现,企业就能节省大大的一笔资金。这是其一。

   其二,纵然排污被罚,罚金大多是点到为止。据媒体报道,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对去年国控企业超标排污行为进行通报:46家国控企业共出现199次(项)超标排污行为,累计罚款291.7215万元。平均每次(项)超标排污被罚不过是1万元多点。处罚如此之轻,其趋利避害,企业自然就会选择“宁愿被罚,不愿整改”。

   其三,由于赢利企业能够给地方领导带来政绩,对地方税收做出贡献,同时又能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所以,在发展是硬道理的“挡箭牌”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对污染企业持“宽容”态度,甚至充当“遮阳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相关部门呢,由于一些“潜规则”的存在,对企业排污表现“相当平静”。有政府“宽容”、部门“默认”,“污染门”如何关得上?

   笔者以为,关上“污染门”,一要靠政府的作为,转变观念、收起“遮阳伞”。二是企业要自觉自律,全面践行社会责任。三是执法机关应严格依法办事,该重罚的重罚,该追责的追责,不手软、不“淡定”。当形成了政府“开路”,企业“自律”,执法“断后”三位一体的良性格局后,关上“污染门”才有希望。

司海英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