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鸣
因飞行延误擅自冲入机场跑道拦截飞机的事,实为世界民航史之奇闻,而这种奇闻却接二连三发生。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冲入机场跑道拦截飞机,原因是他们候机时间太长,失去了维权的耐心。两天后,广州白云机场再次发生旅客冲入停机坪事件。有多名旅客冲入停机坪,其中一个男乘客光着膀子躺在停机坪上……
近些年,在消费场所经常发生此类事件,砸汽车,砸家电,烧商品的现象不断出现,消费者怒气万丈,执法部门无可奈何。我们知道,暴力维权的行为极具传染力,很容易带动现场情绪,从而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专家解释:暴力维权是一种最原始的私力救济,当国家出现后,私力救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由于我国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公民的守法意识不强,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许多人的本意只是想通过“把事闹大”的方式给商家施压,并没有认识到此举可能会触及国家法律。显然,这种方式也许有效,但性质实在恶劣。那么,在现阶段,应该如何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为此,专家提出几种可行的维权手段:首先是谈判。当纠纷发生,消费者应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所以说,优秀的消费者同时也应该是位“谈判高手”。其次是投诉。可及时向主管单位举报商家违法事实,对违法事项进行查处。此种方法的优势是成本低、见效快;缺点是如果投诉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可能会杳无音信。再者,走上法庭,诉诸法律。诉讼是维权的一件“利器”。诉讼优点是相对比较公正,监督制度严格;缺点是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成本较高。还有,消费者可利用媒体优势。传统媒体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这些媒体影响大传播范围广泛。身处网络时代,网媒的优势更不容小看。你的不幸遭遇一旦引起网友的兴趣,就会在网上掀起暴风骤雨。这显然是一种低成本见效快的方式。正如一位社会学家所说:“网上一叫,顶得上百门大炮。”当然,放“炮”者要严格尊重事实,不可添油加醋,把正当维权变成了一场煽情的“电视连续剧”。
新闻报道中,人们常可看到:在一些暴力维权现场,当警察赶来,当事人不但毫无畏惧,还振振有词,说什么“我这是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诚然,冲冠一怒、愤而出手,往往是多次交涉而不见结果的无奈之举,毕竟使用暴力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很多时候,让消费者愤怒的不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厂商的傲慢无礼的姿态——我们相信,如果有相关法律法规能让厂商及时低下脑袋,如果消费者维权的门槛再低一些,现实中的暴力维权的案例肯定会少得多。但是,我想套用一个法律名词,叫“防卫过当”。本来,当事人由于自身权益受损,很是令人同情。可是当劈劈啪啪的下手一砸,你就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如果行为过火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总而言之,在一个法治国家,动不动砸银行、拦飞机、烧商品的做法既不可取也行不通。无论如何,暴力不应该成为任何人的“通行证”。《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