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 江
这段不足200米的马路上,虽然设有多个“全路段禁止停车”标志,但在路面两侧又划有停车位。其中北侧的停车位有人收费,南侧停车位无人收费。如果有人把车停在南侧停车位内,很快就会收到交警的违章停车处罚单。
(据《南方都市报》)
不过,假如真的把禁停路段上划着的停车位当作“免费午餐”,这算盘还真是打错了。君不见,一条不足200米的路,一年开出的罚单竟高达百万元,称之为“最赚钱”道路,恐怕也并不为过。看来,人家的“禁停”牌并不是随便挂的,对于违停者毫不留情的开出的罚单,要说也彰显了执法者的责任意识。而按照交警方面的说法:“有提示牌,挨罚只能怪自己。”这话乍一听来似乎也不无道理,毕竟,人家开罚单,其实早有警示在先,并非随心所欲,而明知是禁停路段,却照样我心我素,挨罚的确也是咎由自取。
然而,有了“全路段禁止停车”标志,是否就算是尽到了告知义务,显然仍需打上个问号,首先,标志这东西,即便再显眼,其实也并不能保证被所有人都看到,对于车主而言,假如没注意到“禁停”标志,反而看到了划好的停车位,这事儿恐怕怨不得人家车主违停。更何况,就算“禁停标志”齐全,无可置疑,但何以既设“全路段禁止停车”标牌,又划有停车位,甚至还有收费停车位,如此自相矛盾的场景,显然让车主们无所适从。某种程度上,禁停路段划有停车位,比之饱受诟病的“钓鱼式”执法,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协管员独自上路开罚单,更是存在违规执法的嫌疑。
基于上述视点,“百万罚单路”的背后,与其说是证明了执法之严格,毋宁说或多或少暴露出的却是执法为罚的错误观念。《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