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旗 王
2月10日,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传出消息,今后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要进行公开招标。
(据《京华时报》)
此次河南省严管公款出国(境)旅游,规定“今后省辖市市委书记出访,需先书面向省委书记请假。”并且从源头上来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要对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不得由个人指定中介机构,以防内外勾结私饱中囊。此外,单位领导出国,要让单位职工知晓。要将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
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自觉不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河南省此次对因公出国(境)所制定的一系列严格规定,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泛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让笔者担忧的是,制度规定的再好再严,执行的结果又会如何?人民群众将试目以待。
再者,在笔者看来,严管公款出国(境)旅游不仅仅是出台相关的制度规定,更重要的是要查处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无论对谁都要一查到底,给予严厉的处罚绝不手软。唯有如此,才能让那些花国家的钱去游山玩水的人感到后怕,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官员眼里,因为钱有的是,觉得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多花了一点国家的钱吗?也用不着那么心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而已。其实正是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导致公款出国(境)旅游屡禁不绝,所以要正确对待公款出国(境)旅游带来的危害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我们就应该为河南省严管公款出国(境)旅游而叫好。《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