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不可能取出假钞”该由谁说了算?
□ 武 洁
近日,多名网友通过微博,称从银行的ATM机取到假钞。昨日,被指“吐假钞”的交通银行ATM机现金中心回应,银行ATM机内不可能有假钞,网友的钱可能被调包。
(据《新京报》)
但是,ATM取款毕竟与银行窗口有别,如今不少银行都开始提供无人值守的自助取款业务,客户从ATM取款机取出的现金,却并没有验明这些现金真伪的办法,根据笔者经验,在绝大多数的ATM取款设备旁,并没有相应的验钞设备。而正是这一硬件上的缺失,根据银行“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服务原则,取款者如果真的从ATM机上取出假钞,绝无可能当场验明真伪,而只能是在今后的使用中被发现,而此时,银行客户们恐怕唯有望假兴叹的份,却绝无可供投诉之门啊。
除去ATM取款流程中缺失的这一验钞的硬件环节之外,在软件流程上实际也依然存在着问题。我们可以试想,假设银行确实补上了这一客户自助验明钞票的硬件设施,客户就能确保投诉有门了吗,依然是未必,那些无人值守的ATM取款机,当然有着银行24小时的监控录像,但是,据古往今来的经验,银行用自己的录像自证其误的事情似乎还从来未发生过,到时候,等客户投诉过来,依旧是一句“难寻当时现场录像,缺乏证据”将你噎回,临走还不忘加上一句“假钞从银行流入客户手中的可能性是没有的”一类的论断。
而最为关键的问题也恰恰发生在此,假钞会否从银行流入客户手中这一判断,似乎根本不应由利益相关的银行一方说了算,这就好比做生意的买家和卖家,货物有无问题,显然不能由卖方一家说了算,由买方验货是个必备程序;而买家支付的现金中究竟有无假钞,也不可能由买方一口说了算,而必定是要由卖方或是第三方交易中心验明真伪。从这个角度来看,由银行说出的“不可能有假钞”不仅不能算数,从某种程度上说,银行根本没有做出这一论断的权利。而按照举证责任来看,银行方面倒是有对其“ATM不可能取出假钞”的说法进行充分举证的责任与义务。《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