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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企业首获使用烟台海参地标产品专用标志

2011-07-07 08:0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苗圣虎 杨衍林张少武)“此次通过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审核,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有了地理标志保护,我们再也不用为产品在市场上的权益保护提心吊胆了。”日前,山东龙口市龙升源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感慨地说。

   据了解,龙口市龙升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烟台海参通过审查,获得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成为龙口市第一家获准使用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企业。目前,龙口市可以使用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烟台海参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已经达到了29家。

   据龙口质监局工作人员说,烟台历来是海参生产大市,获得烟台海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后,其品牌将受国家法律保护。该企业此次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将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大和提升烟台海参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为了保护龙口乃至烟台地区特色产品,龙口质监局始终坚持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企业和农村讲解有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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