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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县质监局扶持清流溪鱼养殖业发展壮大

2010-08-05 08:02: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游出深山走四方

   福建清流县质监局扶持清流溪鱼养殖业发展壮大

    □ 邱桂林 薛荣泰 本报记者王灿群/文

   近日,中央电视台七套《致富经》栏目以《危险的水里养出值钱的鱼》为题,详细报道了福建省清流县利用九龙溪养鱼致富的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烈关注。

   清流溪鱼养殖在清流县已有900多年历史。近年来清流县从“立足资源、培育特色、项目带动、做强产业”的渔业发展思路入手,自2002年起就将渔业列为清流县农业重点产业。为服务这一当地特色产业,近年来清流县质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使清流溪鱼产业不断发展壮大。2009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清流溪鱼为地理标志产品。同年,福建省政府批准清流溪鱼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清流溪鱼的知名度不断攀升,渔业养殖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支柱产业,养殖户户均增收6万元以上。清流溪鱼正由“深居闺中人未识,远在深山仙也愁”的困境中游向四方。

   清流县质监局通过做好标准文章,促进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提升清流溪鱼品质,为清流溪鱼“强身健体”。在2008年,清流县质监局便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制定完善产业标准,先后制定并发布《清流溪鱼网箱养殖技术规范》、《清流溪鱼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等两个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清流溪鱼养殖基地养殖技术操作规程》,从种苗培育、苗种放养、养殖期间的水质管理、病害防治、日常管理、运输销售技术要求等方面规范清流溪鱼养殖管理,有效提高了清流溪鱼的养殖效益。在清流溪鱼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清流县质监局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并发布了《清流溪鱼地理标志产品》省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清流溪鱼地理标志产品的养殖水平,加大溪鱼养殖标准化工作力度,保证清流溪鱼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

   在系列标准的指导下,清流县质监局积极开展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工作,借示范区被列为福建省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契机,加大力度推进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进程,提请政府出台有关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协调畜牧水产、农业、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同时,清流县政府还出台了有关资金、政策扶持措施,仅2009年投入标准化池塘改造资金就达1000余万元。在清流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清流县质监局的努力下,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示范区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目前已建立清流溪鱼标准化养殖核心示范基地4个,并力争3年内建成标准化养殖基地4000公顷,逐步引导清流溪鱼按标准化养殖。

   与此同时,为提升标准化健康养殖水平,确保清流溪鱼健康品质,清流县质监局积极推动养殖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等工作。2008年7月,清流溪鱼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良好农业规范试点项目,同年12月4家养殖企业通过GAP的实施和认证,成为福建全省首个淡水鱼GAP认证项目。同时全县获得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养殖场有8家,认定面积近2000公顷。

   为努力提高农业合作组织的标准化程度,规范清流溪鱼发展,为清流溪鱼远行提供坚实后盾,清流县质监局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组织的标准化技术为重点,依托标准化技术纽带,积极倡导“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标准化组织模式,通过建立协会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会员按标准组织生产。同时,积极组建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清流溪鱼配送中心,成立渔业专业合作社,统一行业管理,做到“统一注册商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配送模式、统一服务指导”的四统一,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联合起来,通力合作,使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得到优化,产销渠道得以畅通,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了渔业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清流溪鱼远行后顾无忧。

   闪亮的名片是远行最好的通行证。清流县质监局积极发挥品牌办的职能,加大清流溪鱼品牌培育争创工作力度,让清流溪鱼带着“金光”游四方。通过标准化农业,来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发展“订单”农业、市场农业,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壮大流通主体,提高市场竞争力。截至2009年,清流溪鱼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福建政府授予的省级名牌产品称号。嘉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冷泉养殖场、合创农产品有限公司养殖基地、龙峰渔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和清溪渔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通过GAP认证;五行农渔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梓材渔业专业合作社等4家养殖场(基地)获得无公害水产品认证。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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