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瑞灼
城市需要农民工,但似乎并没有很好地接纳他们。根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与率低、工资水平总体偏低现象。而与“三低”相对应的,则是“三多”——工伤及职业病多、加班多、劳动争议多。(据《人民日报》)
新生代农民工的“三低”与“三多”,是其生存状况的真实体现,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城市的态度与良心。
人数达到1.5亿左右的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渴望融入城市,享受城市文明。然而,许多城市仍把农民工当成过客,实行“经济接纳、社会拒入”。在身份上,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农民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城市也并没有敞开胸怀,把他们当成真正的市民。在权益上,他们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待遇,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却拿着最低、最少的工资。新生代农民工的“三低”与“三多”,从表面来看是待遇问题,但实际上体现了城市对农民工是否接纳问题、城市文明与发展成果能否让农民工参与共享的问题。在我看来,要想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三低”与“三多”问题,需从城市入手,改革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
首先,要改变现有城市管理理念。两代农民工之间的差异,需要中国的城镇管理政策尽快作出调整,为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相当部分人融入城镇提供必要的条件。城市的发展已经离不开农民工,那种将农村作为“蓄水池”的观念已完全过时,那种给农民工的进入设定众多门槛的做法,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必须敞开胸怀接纳农民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让农民工融入到城市中来,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成为城市真正的主人。
其次,要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平等待遇,这比在城市生存更重要。这就要政府构建覆盖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享受与其他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要将他们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随后再纳入其他社保体系,以逐步达到将他们市民化的目标。
最后,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他们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不能同工同酬同权,处于城市里的社会底层。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受教育等各项合法权益。《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