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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协会规范家电服务收费

2008-09-25 07:2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王杨二)9月18日,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在北京召开“公开公平规范家电维修服务收费”新闻发布会,督促指导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公开公平规范收取维修服务费,维护收费权益,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规范支付维修服务费,自觉主动付费。

   据统计,2006年消费者因不满家电维修服务价格而投诉到协会的占维修服务投诉总量的25%左右;2007年占20%左右;今年前8个月占18%左右。这表明国家发改委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取得成效。

   每年的9月20日是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国行业设立的首个经营者权益保护日的第二年。今明两年,围绕维修服务收费价格问题,重点要逐步解决目前部分消费者不愿支付维修服务费,甚至无理拒付的情况,树立付费意识,明确规范付费方法;逐步明确维修服务经营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规定工作时间之外(早8点前至晚8点后)为消费者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的,可适当加收安装及维修服务费。

   据了解,截止到9月18日,有41家企业总部负责人、企业总部53个呼叫中心负责人及坐席员、31012个维修服务部负责人共32389人参加了明码标价规定培训,企业总部自查特约维修服务部19826家,海尔、海信、索尼、松下、艾欧史密斯、博西、长虹、格力、上广电、美的制冷等企业落实情况较好。《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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