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我国是家电生产、使用大国,家电业年总产值达6000亿元,其中冰箱、洗衣机、空调、电风扇、电饭煲、吸尘器的产销量居世界第一。而家电作为能源消耗的大户,目前数亿台的家电保有量,其每年消耗的电能是个令人吃惊的天文数字。因此,实现家电产品的高效节能已成为国家节能战略的重要内容,这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将会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推进家电节能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常常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其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长期困扰节能家电产品的价格瓶颈。采取节能新技术制造的成本要高于普通家电,其市场售价必然也要相应提高,而当消费者认为从节能上省出来的钱不足以抵消购买产品多付出的费用时,他们便失去了购买动力。
针对这一问题,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以节能灯产品为突破口,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促进产品销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过,要想将这一政策推广到所有节能产品领域,特别是向空调等大件产品深入,恐怕还要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这时,把目光从消费端转向生产端,对生产者实行某些政策优惠,或者提供相应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从根本上降低节能产品价格,这大概才是我们日后的主攻方向。
在这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在德国,政府部门对节能产品的销售环节补贴并不多,但在研发方面花了很多精力和金钱,大大提高了节能产品质量。由于技术进步和节能产品的普及,节能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逐步下调,最终调动了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而美国政府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能源之星”(ENERGYSTAR)计划,更具有启发和参照价值。
能源之星计划是美国环境保护署与能源部合作的项目,它以节能环保为目的,推广节能环保型消费品的使用,同时,倡导企业与公民的社会责任,以节能环保为荣,自觉自愿参与。在该计划实施过程中,美国联邦政府始终非常强势,它出资对各类耗能产品建立不断更新的细致的节能标准,并对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授予“能源之星”标牌,之后还出资对“能源之星”产品大做广告,进行推广。美国的节能政策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主要得益于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美国现行的能源战略规划主要体现在《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中。这部新能源法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优惠政策来辅助科研力量,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相比较而言,我国颁布《节约能源法》已11个年头,相关的政策办法也相继出台了不少,但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主要是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如何像美国政府推广“能源之星”计划一样,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提高各项政策的可操作性,便成为今后需要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
可喜的是,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中国的“能源之星”计划呼之欲出。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已经开始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该法的46项配套国家标准已于今年6月1日起陆续实施,其中包括燃气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变频空调5类家电产品的节能新标准。另外,中央财政每年会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数百亿元,具体使用方向包括了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和支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资金。我们相信,随着家电节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新标准规范的不断出台和实施,家电节能工作的新局面也会逐渐打开。《中国质量报》